11月16日 达州市公安局发布了 重要通告 通告敦促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注销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通告原文如下&
11月16日
达州市公安局发布了
重要通告
通告敦促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注销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通告原文如下
达州市公安局关于敦促注销
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
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断卡”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对主动到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个人(单位)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注销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QQ、微信账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者0818-2185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6日